【优化营商环境】云端调解化纷争 司法护企显真情
2026-03-23 14:13:0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杨绍银 | 作者: | 点击量:933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邓雄宇 范质惠)“案件能以这种方式得到圆满解决,出乎我们的意料,真心感谢法院的便民与高效!”3月16日,湖南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满怀感激地将一面写有“司法护企,公正善调”的锦旗送至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陈晓军手中。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,更彰显着人民法院护航企业发展的责任担当,以及“如我在诉”的为民情怀。

2022年1月25日,原告湖南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《电力节约项目合同》。合同约定,原告运用技术手段进行用电数据分析,结合被告企业用电需求,提供合理建议及电力优化与专项技术咨询服务。然而,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却出现了波折。2026年1月份,原告以被告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为由,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,要求被告支付2022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的服务费14704.9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940.98元。庭审中,双方就原告实际提供的节电服务存在争议,因此各执一词、互不相让,调解一度陷入僵局。

庭审结束后,承办法官陈晓军获悉,双方对2024年1月以后产生的服务费亦存在有争议,被告主动提出希望在本案中一并解决所有纠纷的想法。考虑到若按合同约定进行初步计算,截至目前为止,被告欠付的服务费及违约金数额将近十二万元,且合同有效期长达五年,被告还面临着后续服务费及违约金的累积增长,这对正处于经营发展期的被告而言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,而原告此时也希望彻底化解矛盾、回笼资金,故陈晓军法官秉持“案结事了人和”的司法理念,迅速组织双方进行了沟通。

为便利双方当事人,降低诉讼成本,3月11日,在赫山区法院的组织下,双方通过“云上法庭”系统达成了调解协议:双方签订的《电力节约项目合同》于当日解除;被告湖南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于4月10日前给付原告湖南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11日期间的服务费、逾期付款违约金、解除合同违约金共计70000元。至此,这起跨度三年多的纠纷得以一揽子化解,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,也缓解了被告的资金压力。

责编:杨绍银

一审:杨绍银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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